本网讯(朱嵩)“去年因患一场大病,好在我花了25元钱参加理县“全民保”,赔付了我10万元医疗费用。”这是来自理县通化乡通化村杨胜发自肺腑的心声。
年10月,杨胜因患“脑动脉血管瘤”,累计花费医疗费用.44元,累计报销医疗费用.83元,其中:基本医保.41元、大病保险.73元、医疗救助.69元,理县“全民保”理赔10万元。该笔费用是我县年7月1日启动实施“全民保”以来单笔理赔金额最高1例。
截至目前,理县获“全民保”理赔人数人,理赔金额达.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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