瞒报行程影响疫情防控安徽寿县两名公职人

正文

4月5日下午,安徽寿县通报两名公职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瞒报行程、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分别受到处分和建议免职处理。

经查,寿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常某某违反组织纪律,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寿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中队长兼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副主任谭某某违反工作纪律,隐瞒同事未前往凤台县参会的事实,事后未报备,并导致有关人员一直未采取隔离措施的后果,造成不良影响。年4月4日,经寿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常某某党内警告处分、谭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建议寿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分别给予免职处理。

来源

淮南市纪委监察网站

编辑

张有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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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霞审核

蒲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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